果洛州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州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制定《果洛州2008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综合
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州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落实2008年度全州食品安全工作目标,按照《2008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2008年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总体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州人民政府印发《果洛州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和各县人民政府2008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各县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现将《果洛州2008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落实。2008年底,州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将责成有关部门,组成考核评价工作组,对各县政府和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农牧局、州卫生局、州经贸委、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并将考评结果报省政府。
一、考评原则
食品安全综合评价遵循“客观公正、求真务实,以评促管,科学监管”的工作原则。通过综合评价,促进各县、各职能部门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考评内容
政府重视、综合监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宣传教育、机构建设、人员和经费保障、信息体系建设等内容以及对2007年度食品安全综合考评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评价以满分为100分计算,并另有10分加分项目和否决项目,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组织实施
考核和评价工作由州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负责,组织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组,工作组由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专家组成,按照评价时间、评价内容、评价标准三统一的原则,采取实地检查、查看记录、会议座谈、听取汇报、明查暗访、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工作。听取汇报:考核组听取被考核单位年度内食品安全工作总体开展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社区群众代表的意见。查看资料:查看被考核单位涉及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档案、文件、记录、各项制度等。实地检查:实地抽查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餐馆、畜禽定点屠宰场、农贸市场、集体食堂等。综合打分:考核组成员按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逐项打分。
考评工作实行年中督查、年末考核的办法。年中督查和年末考核由州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各县人民政府开展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年中督查和年末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由考核组及时提出反馈意见,各地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四、考核程序
一是单位自评。各县人民政府和州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在当年6月30日和10月30日以前,将半年度和全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报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二是组织考核。州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于11月初组织考核评价组,对各县人民政府和州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年度统一考核。
五、考核结果评价
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级。考核结果总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含80分)以上为“良好”,70分(含70分)以上为“一般”,70分以下为“差”。
六、实施奖惩
考核结束后,由州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汇总考核结果,报州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审定。对在年度考核中做出突出成绩,工作完成出色的先进单位给予表彰。考核为差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整改意见,并将整改情况作为下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之一。
对不履行法定职责、玩忽职守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追究责任;在考核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2008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评标准
二OO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 食品安全 综合考评 方案 通知
抄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处、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办公室、张康措副州长。
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26日印发
共印30份